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促进房车消费若干措施
国务院办公厅于2026年9月13日转发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《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》,要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。措施提出优化房车登记和报废管理:小、微型非营运自行式房车不设强制报废年限,租赁小、微型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5年,旅居挂车由15年放宽至20年。文件还涉及房车通行停靠、营地建设、租赁服务、金融支持和安全管理。
阅读要点:措施覆盖房车供给、登记报废、通行停靠、营地建设及金融支持等环节,其中报废年限调整为相关消费和租赁服务提供了明确政策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