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农村部供需与产业政策·原文发布· 2 天前要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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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公布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,明确登记要求及实施日期
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制度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——农业农村部法规司、政策与改革司负责人就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答记者问
AI 导读
农业农村部公布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,该办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。办法共22条,明确设立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类型、程序及材料要求,并规定登记证有效期为十年。
阅读要点
办法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、变更和注销登记的程序及材料要求,并规定实施日期,关系到相关组织法人登记与运行管理。
来源:农业农村部供需与产业政策 · moa.gov.cn